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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涂层烘干室使用管理...

发布机构: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名 称: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涂层烘干室使用管理安全要求及考评》的通知

文 号:深安监管〔2006〕31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涂层烘干室使用管理安全要求及考评》的通知(2006年2月8日)

深安监管〔2006〕31号

  涂层烘干室的安全使用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针对我市这类事故已经发生多起,造成较大影响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运用标准化的手段监督、引导企业不断提高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遏制和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我局组织编写了《深圳市涂层烘干室使用管理安全要求及考评》,经有关专家评审通过,并报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涂层烘干室使用管理安全要求及考评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编制说明

  随着工业水平的日益提高,涂层烘干室得到越来越广泛的使用,但是涂装材料绝大部分为易燃性和挥发性有机物质,其组分中的有机溶剂极易挥发,形成易燃性的蒸气,与空气接触,积聚到一定的浓度极限时,遇到点火源就会发生爆炸;另外,涂料的组分中,有些成分对人体还有毒害作用。因此,涂层烘干室的安全使用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如何运用标准化的手段监督、引导企业不断提高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杜绝和避免事故的发生,不仅是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的迫切需要,也是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实践监察管理的当务之急,出台一份涂层烘干室使用管理安全要求的指导性文件就显得十分必要。  《深圳市涂层烘干室使用管理安全要求及考评》(以下简称《要求及考评》)的编制过程,严格遵循有关涂层烘干室安全使用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运用标准化手段对涂层烘干室进行安全管理;运用现代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对各类涂层烘干室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和考评,既可实现宏观管理,分类指导,也可使具体管理取得可靠的基础数据,是提高涂层烘干室安全使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减少或杜绝事故的重要方法。  《要求及考评》作为指导性文件,体现了以下原则:  一、规范性原则  《要求及考评》编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爆炸和火灾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等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要求及考评》的编写按照《国家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要求,并进行标准与法律法规查新,使所引用的规范标准最新有效。  二、针对性原则  《要求及考评》广泛适用于涂层烘干室的安全使用和安全管理,能直接指导和规范作业人员的培训、安全操作、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要求及考评》也可作为涂层烘干室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的手段,采用表格形式,既能定量评分,又能定性分析。  《要求及考评》在实践过程中将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应适时提出修订方案,以使《要求及考评》不断补充和完善。

目 录

  1 适用范围  2 编制依据  3 术语  3.1 引燃温度  3.2 烘干室安全通风  3.3 直接燃烧加热  3.4 间接燃烧加热  3.5 空气循环系统  3.6 间歇式烘干室  3.7 连续式烘干室    3.9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3.10 爆炸危险区域  4 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条件  4.1 安全通风  4.2 加热器设置  4.3 控制与联锁  4.4 调节阀与泄压设施  4.5防火  4.6 安全警示标志  4.7 电加热系统  4.8 燃油、燃气加热系统  5安全操作与维修保养  5.1安全操作  5.2 维修保养  6安全管理要求  6.1 管理机构和人员  6.2 安全管理制度  6.3 档案管理  6.4 安全性能检测  6.5 定期安全检查  6.6 应急准备与响应  6.7故障处理与隐患整改  7考评  7.1概述  7.2考评计分  7.3考评结果处理  附录A涂层烘干室安全管理考评检查表  附录B电加热涂层烘干室现场考评检查表  附录C燃油、燃气加热涂层烘干室现场考评检查表  附录D溶剂蒸气特性表

引 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编制了《深圳市涂层烘干室使用管理安全要求及考评》地方性专业安全指导文件。  涂层烘干室是高风险设备,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是高风险企业。近年来,由于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时有重大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不可忽视的因素。  《深圳市涂层烘干室使用管理安全要求及考评》旨在进一步帮助和指导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实施和增强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管理现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本指导性文件为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实施安全管理提供支持和参考,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借鉴、使用;也可作为涂层烘干室监督管理部门或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安全监督管理、评价工作的依据。本指导性文件将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1适用范围  本指导性文件适用于涂装作业涂层的干燥、固化用烘干室。  本指导性文件适用于涂装作业涂层烘干室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使用和维修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本指导性文件适用于电加热、燃气加热及燃油加热的涂层烘干室。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14-2000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GB3836.11-91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修订版)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3-199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6514-1995  《蒸气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动部,劳发〔1996〕276号)  3术语  3.1 引燃温度  按照标准试验方法试验时,引燃爆炸性混合物的最低温度。  3.2 烘干室安全通风  烘干室内控制可燃气体(或粉末)浓度的专用通风,其中包括:供给适量的新鲜空气;将废气排至适当区域;组织合理的空气循环气流。用以保证烘干室内任何部位在任何工作状态下可燃气体(或粉末)的浓度都低于爆炸下限。  3.3 直接燃烧加热  烘干室加热系统的燃烧产物进入其工作空间,并直接地接触加热工件。  3.4 间接燃烧加热  烘干室加热系统的燃烧产物与其工作空间气密地隔开,并间接地加热工件。  3.5 空气循环系统  有组织地将烘干室工作空间的空气抽出并送回的整套装置,用以满足工件对流加热的要求和避免室内空气中可燃物集聚。  3.6 间歇式烘干室  间歇地装入工件并周期地进行干燥、固化作业的烘干室。  3.7 连续式烘干室  均衡地装入工件并连续地进行干燥、固化作业的烘干室。  3.8 爆炸性气体环境  在大气条件下,气体或蒸气可燃物质与空气的混合物,点燃后,燃烧将传至全部未燃烧混合物的环境。  ——0区:爆炸性气体环境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场所。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如果出现也是偶尔发生并且仅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  3.9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薄雾状的易燃物质与空气混合,点燃后,燃烧将在整个范围内传播的混合物。  3.10爆炸危险区域  爆炸性混合物出现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数量达到足以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取预防措施的区域。  3.10.1涂料涂层在干燥、固化过程中释放易燃、可燃蒸气或气体的烘干室;粉末涂料涂层熔融、固化用的烘干室,其工作空间应为爆炸危险区,其装料门的水平和垂直方向3米范围内,也应为爆炸危险区,该区的类别和等级与烘干室工作空间相同。  3.10.2烘干室内工件涂层在干燥、固化过程中释放易燃、可燃蒸气或气体时,其工作空间应为爆炸危险区,烘干室设置安全通风装置时等级为2区。  粉末涂料涂层熔融、固化用的烘干室,其工作空间应为爆炸危险区,等级为1区;其工作空间设置安全通风装置时等级为2区。  3.10.3设置在非爆炸危险区的烘干室,除爆炸危险区的部位外,烘干室周围的其他区域均为非爆炸危险区。  4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条件  4.1 安全通风  4.1.1在烘干过程中,烘干室内含有可燃气体(或粉末)时,烘干室必须设置安全通风装置。空气循环系统及送风、排风系统中所使用的风机,必须设有防止火花产生的可靠措施。  4.1.2烘干室内可燃气体最高体积浓度不应超过其爆炸下限值的25%。空气中粉末最大含量不应超过爆炸极限浓度的50%。  4.1.3烘干室内排气口位置应设在可燃气体浓度最高的区域。  4.1.4每台烘干室宜单独设置废气排气管道,不宜与其他设备共用排气管道。  4.1.5烘干室的安全通风系统不宜使用自然通风。  4.1.6排气管道上装设余热回收换热器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凝结物堵塞废气排气系统。  4.1.7排气管道和检修口应保持良好的气密性。  4.1.8烘干室设置空气循环系统时,应使室内的可燃气体不产生积聚。  4.1.9直接燃烧加热的烘干室,其空气循环系统的体积流量应不少于加热系统燃烧产物体积流量的10倍。  4.2 加热器设置  4.2.1烘干室内宜使用足够强度的加热器,如使用易碎加热元件,室内应有防护装置,防止因机械损伤引起的火灾及触电事故。  4.2.2加热器表面温度  4.2.2.1 间歇式烘干室,当设置不同的安全设备时,加热器表面温度应分别符合以下要求:  ——未设置安全通风监测装置时,加热器表面温度不应超过工件涂层溶剂引燃温度的80%;  ——设置安全通风监测装置时,加热器表面温度不应超过工件涂层溶剂的引燃温度;  ——除设置安全通风监测装置外,安全通风系统的排气使用专用风机并与加热系统联锁的情况下,加热器表面温度允许超过工件涂层溶剂的引燃温度。  4.2.2.2 连续式烘干室的加热器表面温度不应超过工件涂层溶剂的引燃温度,但具有下列安全措施之一的除外:  ——设置安全通风监测装置;  ——敞开面积大的辐射加热烘干室,采用不使爆炸性气体积聚的有效通风措施,能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及设备故障和误操作的非正常工作时,工作空间的气体都不形成爆炸浓度。  4.2.3喷漆室内不得设置加热装置兼作烘干室。  4.3 控制与联锁  4.3.1烘干室应设置温度自动控制及超温报警装置。  4.3.2需设置安全通风监测装置的烘干室,宜优先使用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直接监测爆炸危险浓度;也可使用设备的故障监测装置,间接地进行监测。每种情况均应与加热系统联锁。  4.3.3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的报警浓度及联锁浓度,应设定在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内。烘干室在这种情况下运行时,室内可燃气体浓度允许高于爆炸下限的25%。  4.3.4烘干室控制系统的联锁,开机时应使循环风机及排风机启动后,才能继续启动加热系统及工件输送系统;相反,停机时应使加热系统和工件输送系统关闭后,才能继续停止风机运行。  4.3.5人工装挂工件的大型间歇式烘干室,应设置安全门或室内发讯机构,防止误将工作人员关在室内。  4.4 调节阀与泄压设施  4.4.1烘干室内使用空气流量调节阀时,在系统的调节范围内,应使安全通风系统能达到所需的风量。  4.4.2烘干室的安全通风系统使用调节阀时,应设置阀门最小开度的限位装置。  4.4.3烘干室宜设置泄压装置。每立方米烘干室工作容积宜设置0.05~0.22㎡的泄压面积。泄压装置的泄压面设置不应朝向工人操作区域。  4.4.4低结构强度的大型烘干室可利用设备上的开口,侧门及靠自重封严的轻型保温顶作为泄压面积。  4.5 防火  4.5.1烘干室附近应采取防火的可靠措施,配备灭火装置或设置扑救火灾的消防器材。  4.5.2大型烘干室的排气管道上应设防火阀,当烘干室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关闭阀门,同时使循环风机和排气风机自动停止工作。  4.5.3严禁烘干室周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5.4烘干室所在作业场所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应经过使用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并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4.6 安全警示标志  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应当在涂层烘干室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7 电加热系统  4.7.1涂层烘干室电气设备应有防止电气短路的可靠措施。  4.7.2电加热器与金属支架间应有良好电气绝缘,其常温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Ω。  4.7.3电加热器与导线的连接须保证良好接触。接线端的设置应便于检查。  4.7.4烘干室应设置静电保护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0Ω。  4.7.5装有电器设备的烘干室,其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金属外壳的各部件之间,应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  4.7.6烘干室内部电气导线应有耐温绝缘层。  4.7.7烘干室外部电气接线端应有防护罩。  4.7.8烘干室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4.8 燃油、燃气加热系统  4.8.1燃料供给系统必须设置紧急切断阀。  4.8.2燃烧装置应符合工业用火焰炉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4.8.2.1 燃烧装置应装有联锁装置,当风机故障时,自动切断全部燃料供应;燃油、燃气压力低于规定值时,自动切断燃油、燃气供应。  4.8.2.2 燃烧装置必须设置可靠的程序控制和熄火保护装置。在点火程序控制中,发出点火指令后,首先启动风机,按设定时间进行通风,然后点燃点火枪,电磁阀开启,燃烧装置开始燃烧;如发生点火失败,电磁阀立即关闭,重新进入程序,进行通风等。  4.8.2.3燃烧装置运行时,保护装置与联锁装置不得任意退出停用。  4.8.2.4联锁保护装置的电源应可靠保障。  4.8.3烘干室宜使用间接燃烧加热系统。在烘干室设置空气循环系统,且循环空气流量不少于加热系统燃烧产物体积流量10倍的情况下,也可使用直接燃烧加热系统。  4.8.4烘干室使用直接燃烧加热系统时,烘干室必须设置空气循环系统,循环空气流量应不少于加热系统燃烧产物体积流量的10倍。如使用自动点火系统,燃烧装置应安装火焰监测器,并使燃烧器熄火时能自动切断该燃烧器的燃料供给。  4.8.5烘干室实体及其保温层均须使用非燃材料制造。  4.8.6烘干室应有良好保温层,外壁表面温度不应高于室温15℃。  4.8.7燃烧装置与烘干室之间的连接管道应使用非燃材料绝热,外表温度不应超过70℃。  5安全操作与维修保养  5.1安全操作  5.1.1涂层烘干室必须具有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在设备附近醒目位置。  5.1.2烘干室启动前应做预通风,预通风排气体积不应少于烘干室容积的4倍。预通风结束后,才允许启动加热器;关闭时,应使加热器关闭5~10分钟后,才能停止风机运行。  5.1.3进入烘干室的工件不应再有余漆滴落。  5.1.4烘干室因故障自动切断热源后,必须认真检查设备,在确认故障已经排除时,方可重新启动运行。  5.1.5烘干室内部应保持清洁,随时清除室内漆渣,定期清除排气管内沉积物,以避免可燃物自燃引起的火灾。  5.1.6涂层烘干室运行时,操作人员要加强设备重要部位、安全装置、仪表参数的监督检查和记录分析,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对设备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果断措施,并认真做好记录。  5.1.7涂层烘干室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5.2 维修保养  5.2.1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应根据制造厂提出的使用说明书制定设备维护制度。  5.2.2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对安全设备必须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发现异常应当及时处理。确保通风设施工作的可靠性和控制点火源的安全性。  5.2.3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有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保证正常运转。  5.2.4涂层烘干室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核对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将检测结果记入档案。  5.2.5涂层烘干室需要重大维修时,设备维修后的通风净化系统,防爆电气系统,防火防爆设施应满足设计要求;经联动负荷试车测定与调整,进行检测后,满足涂装作业场所整体安全要求;主要工艺设备的安全、联锁、信号装置、消防,随同主机负荷试车,达到设计要求。  5.2.6维护、保养、检修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6安全管理要求  6.1 管理机构和人员  6.1.1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涂层烘干室的安全全面负责。  涂层烘干室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涂层烘干室专职的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6.1.2岗位基本要求  涂层烘干室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才能上岗作业。  6.1.3作业人员的培训  烘干室使用单位应当加强作业人员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保证烘干室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涂层烘干室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6.2 安全管理制度  6.2.1岗位责任制  烘干室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烘干室使用车间岗位责任制;  ——涂层烘干室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涂层烘干室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6.2.2规章制度  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涂层烘干室规章制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维修保养制度;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定期检验检查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交接班制度;  ——事故报告制度。  6.2.3安全操作规程  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烘干室出厂时必须附有的使用说明书及本单位涂层烘干室的加热类型、用途、涂料性质、作业场所以及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制定相应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6.3 档案管理  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修说明书、技术图纸及相关技术数据、安全检验合格证、注明有安全技术数据的铭牌、设备安全性能检测记录、浓度报警器(或控制器)校验记录、温度控制器校验记录、火焰监测器等安全装置、仪表的校验记录、维修检修检查记录、隐患及整改记录、设备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事故及事故处理记录等。  设计文件应包括如下安全数据:

烘干室

工作容积

加热功率

最高允许温度

烘干室装载量

溶剂名称

最大溶剂量

新鲜空气量

(20℃)

燃气

燃油

连续式

间歇式

连续式

间歇式

m3

KW

m3/h

kg/h

kg/h

kg/次

 

kg/h

kg/次

m3/h

   6.4安全性能检测  涂层烘干室交付使用前,应进行设备安全性能检测。安全性能检测的内容为:  ——铭牌规定的新鲜空气量;  ——绝缘电阻及接地电阻;  ——噪声控制要求;  ——浓度报警器(或控制器)、温度控制器及火焰控制器等仪表的检测;  ——其他应检测项目。  6.5 定期安全检查  6.5.1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应根据设计单位及制造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检查的内容为:  ——装载量及溶剂是否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安全装置(如控制及报警系统、泄压装置等)的有效性检查;  ——其他应检查项目。  6.5.2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核对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将检测结果计入档案。  6.6 应急准备与响应  6.6.1应急救援预案  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应针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情况,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6.6.2应急资源准备  烘干室使用单位应保证应急救援物资、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等应急资源的需要。  6.6.3应急培训和演练  应对员工进行培训,使其熟知岗位上可能遇到的紧急情况及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并进行定期演练。  6.6.4应急预案的总结与完善  烘干室使用单位针对应急预案演练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总结,使应急预案切合实际,行之有效。  6.7故障处理与隐患整改  烘干室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有关负责人报告;烘干室使用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或异常现象的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考评  7.1概述  7.1.1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涂层烘干室的使用管理进行安全现状考评,以查找、分析和预测涂层烘干室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及风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监控风险和事故预防。  7.1.2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和有关中介机构(或相关机构)可以本指导性文件要求对烘干室的使用管理现状进行考评。  7.1.3考评采用现场检查表法  涂层烘干室安全管理考评见附录A;  电加热烘干室现场考评见附录B;  燃油、燃气加热烘干室现场考评见附录C。  7.1.4考评小组成员的构成应考虑人员的能力、资格和经验。  7.1.5考评方法  烘干室使用单位采用全面检查考评的方法。  安全监管部门、中介机构或相关机构考评,也可采用抽查考核的方法。  7.1.5.1 对烘干室作业人员抽查考评时,按在册人数比例抽样,考评抽样应涵盖烘干室所有工种,考评总人数不超过20人为宜。  ——≤10人,抽100%;  ——≤100人,抽10~20人。  7.1.5.2 对涂层烘干室抽样考评时:(1)应覆盖所有类别;(2)考评总量不超过10台。  ——≤5台,抽100%;  ——≤20台,抽6~10台。  7.2考评计分  7.2.1分值设置  安全管理部分总分350分;  烘干室考评部分:电加热烘干室总分650分;  燃油燃气加热烘干室总分650分。  7.2.2分值计算  ——烘干室使用单位分值计算:  使用单位考评实得总分=安全管理部分实得总分+烘干室考评部分实得总分(抽样检查各台烘干室实得分之和)/抽样检查台数  ——单台烘干室分值计算:  单台烘干室考评实得总分=安全管理部分实得总分+烘干室考评部分实得总分  现场检查表“应得分”一栏中含有“A”项的,该检查项目属否决项。某台涂层烘干室有1项否决项不合格的,则该台涂层烘干室考评得分为零分。  7.2.3考评分级  根据烘干室使用单位应有的检查项目,分别计算出实得总分和应得总分。  涂层烘干室及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考评分为四个级别。  四个级别的划分由K值界定:K=实得总分÷应得总分  应得总分=安全管理部分应得总分+烘干室考评部分应得总分  ——一级:K≥0.90;  ——二级:0.90>K≥0.80;  ——三级:0.80>K≥0.70;  ——四级:K<0.70。  7.2.4不合格判定标准  ——涂层烘干室有1项否决项不合格的,该涂层烘干室为不合格涂层烘干室;  ——涂层烘干室考评结果为四级的,该台涂层烘干室为不合格涂层烘干室;  ——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考评结果为四级的,即为不合格单位。  7.3考评结果处理  7.3.1考评等级为合格(一、二、三级)的,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应根据考评结论对不合格内容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计划,并将整改情况向考评机构书面报告,以便备案待查。  7.3.2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涂层烘干室,应停止使用;  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考评。

附录A涂层烘干室安全管理考评检查表

序号

考评内容

考评说明

评分办法

应得分

实得分

扣分原因

1

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涂层烘干室的安全全面负责

可查询岗位职责、任命文件等证件。没有的扣10分

10

 

 

应设置涂层烘干室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无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扣10分

10

 

 

烘干室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的种类配置特种作业人员

查特种作业人员人名册,人数、素质不能满足要求的扣10分

10

 

 

2

 

烘干室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查相关安全培训计划,分好、中、差扣0、5、10分

10

 

 

查相关专业安全培训考核记录分好、中、差扣0、5、10分

10

 

 

与烘干室相关的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发现有未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的人员,一人次扣10分

10

 

 

3

烘干室使用单位应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烘干室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

查培训制度、新员工入厂培训记录,按好、中、差分别扣0、10、20分

20

 

 

对在岗的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查培训制度、员工继续教育培训记录,按好、中、差分别扣0、5、10分

10

 

 

4

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但不限于:

-使用车间岗位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涂层烘干室设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涂层烘干室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查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所列岗位责任制内容,缺一项扣5分

10

 

 

安全责任制包含烘干室设备安全管理内容,按完善程度,分好、中、差对每种责任制扣0、5、10分

10

 

 

 

5

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管理制度文件,至少应包括所列岗位责任制内容(名称可以不同,但应有相应的内容)缺一项扣5分

10

 

 

6

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涂层烘干室规章制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定期检验检查制度

—维修保养制度

—交接班制度

—事故报告制度

查管理制度文件,至少应包括所列岗位责任制内容(名称可以不同,但应有相应的内容)缺一项扣5分

10

 

 

按内容完善程度,分好、中、差分别对每种责任制扣0、5、10分

10

 

 

7

使用单位应根据加热类型、用途、涂料性质、作业场所以及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查现场,按安全操作规程的适用性,分好、中、差扣0、25、50分

50

 

 

操作规程是否悬挂在设备附近醒目的地方分好、中、差扣0、5、10分

10

 

 

8

设备档案管理,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修说明书、技术图纸及相关技术数据、安全检验合格证、注明有安全技术数据的铭牌、设备安全性能检测记录、设备定期检查记录、浓度报警器(或控制器)校验记录、温度控制器校验记录、火焰监测器等安全装置、仪表的校验记录、维修检修记录、隐患及整改记录、设备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等

查设备档案:无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技术图纸、相关技术数据、安全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缺一项扣5分

10

 

 

无设备安全性能检测记录、安全附件校验记录,缺一项扣5分

10

 

 

无定期检查记录扣5分

无维修检修记录扣5分

10

 

 

无设备运行记录及交接班记录,缺一项扣5分

10

 

 

无隐患整改记录扣10分

10

 

 

9

使用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情况,应建立可靠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查没有应急救援预案扣20分;有应急救援预案分好、中、差扣0、10、20分

20

 

 

有保证应急救援的资料和资源准备

查应急物资准备、应急资料准备不完善或缺少的,分别扣5、10分

10

 

 

对员工应进行应急培训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查应急培训记录和应急救援演练记录,分好、中、差扣0、5、10分

10

 

 

应急救援预案的总结与完善

查应急演习总结和记录,按好、中、差分别扣0、5、10分

10

 

 

10

应有定期检查记录

无定期检查记录扣20分;有隐患而没有检查出隐患,按程度分中、差扣10、20分

20

 

 

有整改计划、隐患整改通知书

查整改计划、隐患整改记录按好、中、差扣0、5、10分

10

 

 

有整改落实记录

査整改落实记录、看整改落实情况分好、中、差扣0、5、10分

10

 

 

有整改后的复查、总结

按符合性分好、中、差扣0、5、10分

10

 

 

附录B电加热涂层烘干室现场考评检查表

序号

考评内容

考评说明

应得分

实得分

扣分原因

1

制造厂提供的使用说明书

没有使用说明书的扣10分

10

 

 

制造厂出具的安全检验合格证明

没有安全检验合格证明扣10分

10

 

 

烘干室上应有注明安全技术数据的铭牌

没有铭牌或铭牌上没有安全技术数据的扣5分

5

 

 

设计文件应有的安全数据

没有设计文件的扣5分

5

 

 

2

铭牌规定的新鲜空气量

没有进行检测的扣4分

4

 

 

绝缘电阻:常温绝缘电阻≥1MΩ

没有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扣10分

10

 

 

静电保护接地电阻≤100Ω

没有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扣10分

10

 

 

电气保护接地电阻≤10Ω

没有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扣10分

10

 

 

噪声控制要求≤85db

没有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扣2分

2

 

 

浓度报警器(或控制器)校验证书

没有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扣10分

10

 

 

温度控制器校验证书

没有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扣4分

8

 

 

其他应检测项目

没有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扣3分

6

 

 

3

装载量及溶剂是否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没有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扣5分

10

 

 

安全装置(控制及报警系统、泄压装置等)的有效性检查

没有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扣5分

10

 

 

其他检查项目

没有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扣5分

10

 

 

4

涂层烘干室设

烘干室内含有可燃气体(或粉末)时,烘干室必须设置安全通风装置;通风装置必须设有防止火花产生的可靠措施

没有设置安全通风装置的;通风装置没有防止火花产生可靠措施的,按否决项处理。有通风装置,分好、中、差扣0、20、40分

A

 

40

 

 

电加热器与金属支架间应有良好电气绝缘

电气绝缘分好、中、差扣0、10、20分

20

 

 

电加热器与导线的连接须保证良好接触。接线端的设置应便于检查

导线与加热器连接处有明显老化现象或变色现象的;接线端不便于检查的,分好、中、差扣0、10、20分

20

 

 

烘干室外部电气接线端应有防护罩

没有防护罩、或防护罩不合格扣10分

10

 

 

烘干室内部电气导线应有耐温绝缘层

电气导线耐温绝缘层分好、中、差扣0、5、10分

10

 

 

装有电器设备的烘干室,其外壳必须接地,金属外壳的各部件之间,应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

应设置静电保护接地

没有保护接地或保护接地不合格,按否决项处理

没有设置静电保护接地扣20分

A

 

40

 

 

烘干室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分较差、差扣10、20分

20

 

 

使用单位应当在涂层烘干室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没有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扣20分

20

 

 

烘干室宜设置泄压装置

没有设置泄压装置扣10分

10

 

 

5

作业环境

-车行道宽度应不小于1.8m、人行道宽度应不小于1m,且通道线明显、清晰

-路面平坦,畅通,无绊脚物

-车行道、人行道上方悬挂物高度符合标准,且牢固可靠

一处不合格扣1分

一处不合格扣2分

一处不合格扣1分

2

6

2

 

 

-地面平整,无障碍物和绊脚物,坑、壕、池应设置盖板或护栏

-地面无积水、积油或垃圾杂物

-脚踏板应完好,牢固且防滑

一处不合格扣2分

一处不合格扣1分

一处不合格扣1分

4

3

3

 

 

烘干室四周和顶部应留有安装、检测和维修的活动空间

只要有一个方向没有活动空间扣10分

20

 

 

料箱摆放整齐、平稳、高度不得超过2m,沿人行通道两边不得有突出或锐边物品

-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

一处不合格扣10分

10

 

 

6

上岗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具)

熟悉烘干室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涂层烘干室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技能,了解涂层烘干过程中溶剂挥发有可燃性气体及其爆炸的危险性

只要没有持证上岗扣10分

只要有一人没有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具)扣5分

询问作业人员1人以上分好、中、差扣0、10、20分

现场询问作业人员2人以上是否知道挥发性溶剂存在着气体爆炸的危险性及其防范措施,每人分好、中、差扣0、5、10分

10

20

 

20

 

20

 

 

 

 

7

烘干室安全附件

设置安全通风监测装置的烘干室,宜优先使用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直接监测爆炸危险浓度;也可使用设备的故障监测装置,间接地进行监测。每种情况均应与加热系统联锁

设置安全通风监测装置的烘干室,没有使用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或报警器损坏;也没有使用设备故障监测装置或设备故障监测装置损坏,扣30分;没有与加热系统联锁,扣10分

有报警器,有设备故障监测装置,且与加热系统联锁分好、中、差扣0、5、10分

40

 

 

烘干室应设置温度自动控制及超温报警

应设置但没有设置温度自动控制及超温报警扣20分

20

 

 

烘干室控制系统的联锁,开机时应使循环风机及排风机启动后,才能继续启动加热系统及工件输送系统;相反,停机时应使加热系统和工件输送系统关闭后,才能继续停止风机运行

烘干室控制系统联锁分好、中、差相应扣0、10、20分

20

 

 

7

烘干室安全附件

烘干室内使用空气流量调节阀时,在系统的正常调节范围内,应使安全通风系统能达到所需的风量

使用空气流量调节阀根据安全通风的满足情况分好、中、差扣0、5、10分

10

 

 

人工装挂工件的大型间歇式烘干室,应设置安全门或室内发讯机构,防止误将工作人员关在室内

大型间歇式烘干室,应设置而没有设置安全门或室内发讯机构扣10分

10

 

 

8

防火设施器材

消防器材和防火部位均应设置明显标志

消防器材、防火部位没有设置明显标志,有一处扣10分

10

 

 

烘干室应采取预防工件着火的可靠措施,并配备可靠的灭火装置或设置扑救火灾的消防器材

没有防火设施、器材;或防火设施、器材不合格扣10分

10

 

 

大型烘干室的排气管道上应设防火阀,当烘干室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关闭阀门,同时使循环风机和排气风机自动停止工作

大型烘干室的排气管道上应设防火阀而没有设防火阀扣10分

10

 

 

严禁烘干室周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烘干室周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扣10分

10

 

 

9

运行

相关运行记录:

--烘干室安全运行记录

-交接班记录

-巡视检查记录

-维修保养记录

-事故隐患记录

1.五种现场检查运行记录情况,作业人员应按时、认真填写,真实记录运行状况。记录超前或滞后、记录结果不准确、记录没有保存,每种情况扣10分

2.五项记录缺一项扣10分

30

 

 

 

 

50

 

 

附录C燃油、燃气加热涂层烘干室现场考评检查表

序号

考评内容

考评说明

应得分

实得分

扣分

原因

1

技术资料

制造厂提供的使用说明书

没有使用说明书的扣10分

10

 

 

燃烧装置有产品合格证明

没有产品合格证明扣5分

5

 

 

制造厂出具的安全检验合格证明

没有安全检验合格证明扣5分

5

 

 

烘干室上应有注明安全技术数据的铭牌

没有铭牌或铭牌上没有安全技术数据的扣5分

5

 

 

设计文件应有的安全数据

没有设计文件的扣5分

5

 

 

2

安全性能检测资料

铭牌规定的新鲜空气量

没有进行检测的扣4分

4

 

 

火焰监测器校验证明

没有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扣5分

10

 

 

绝缘电阻≥1MΩ

没有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扣5分

10

 

 

保护接地电阻≤10Ω

没有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扣5分

5

 

 

防静电接地电阻≤100Ω

没有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扣5分

5

 

 

噪声控制要求≤85db

没有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扣2分

2

 

 

浓度报警器(或控制器)校验证书

没有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扣10分

10

 

 

温度控制器校验证书

没有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扣4分

8

 

 

其他应检测项目

没有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扣3分

6

 

 

3

定期安全检查

装载量及溶剂是否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没有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或不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扣5分

10

 

 

安全装置(控制及报警系统、泄压装置、紧急切断阀、防火阀等)的有效性检查

查检测证明:没有定期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或不在有效期内,扣10分

10

 

 

其他检查项目

没有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扣5分

10

 

 

4

涂层烘干室设备设施

燃料供给系统必须设置紧急切断阀

燃料供给系统没有设置紧急切断阀或紧急切断阀失效扣10分

10

 

 

燃烧装置应符合工业用火焰炉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1.燃烧装置应有联锁装置

2.燃烧装置有可靠的程序控制

3.燃烧装置有熄火保护措施

燃烧装置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的为否决项

燃烧装置不完全符合安全技术规定的分较差、差扣20、40分

A

 

40

 

 

烘干室使用直接燃烧加热系统时,烘干室必须设置空气循环系统;使用自动点火系统,燃烧装置应安装火焰监测器,并使燃烧器熄火时能自动切断该燃烧器的燃料供给

使用直接燃烧加热系统的烘干室没有设置空气循环系统;使用自动点火系统,燃烧器熄火时不能自动切断该燃烧器的燃料供给,为否决项

有上述两项的分好、中、差扣0、20、40分

A

 

40

 

 

 

 

每台烘干室宜单独设置废气排气管道,不宜与其他设备共用排气管道

废气排气管道共用排气管道分较差、差扣3、5分

5

 

 

排气管道上装设余热回收换热器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凝结物堵塞废气排气系统

采取措施防止凝结物堵塞废气排气系统分好、中、差扣0、5、10分

5

 

 

4

涂层烘干室设备设施

排气管道和检修口应保持良好的气密性

气密性分好、中、差扣0、3、5分

5

 

 

烘干室内不得使涂料滴落

烘干室内只要有涂料滴落现象扣10分

10

 

 

烘干室内排气口位置应设在可燃气体浓度最高的区域

排气口位置设置分好、中、差扣0、3、5分

5

 

 

在烘干过程中,烘干室内含有挥发性的溶剂或悬浮的粉末时,烘干室必须设置安全通风装置

空气循环系统及排风系统中所使用的风机,必须设有防止火花产生的可靠措施

没有设置安全通风装置;风机没有采取防止火花产生的可靠措施,为否决项

设置安全通风装置分好、中、差扣0、10、20分

有防止火花产生的措施分好、中、差扣0、10、20分

A

 

 

40

 

 

烘干室实体及其保温层均须使用非燃材料制造

烘干室实体及其保温层使用非燃材料制造分好、中、差扣0、3、5分

5

 

 

烘干室应有良好保温层,外壁表面温度不应高于室温15℃

烘干室外壁表面温度高于室温15℃扣5分

5

 

 

燃烧装置与烘干室之间的连接管道应使用非燃材料绝热,外表温度不应超过70℃

燃烧装置外表温度超过70℃,扣5分

5

 

 

烘干室应设置温度自动控制及超温报警

烘干室没有设置温度自动控制及超温报警扣5分

5

 

 

涂层烘干室使用单位应当在涂层烘干室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没有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扣5分

5

 

 

烘干室宜设置泄压装置

烘干室没有设置泄压装置扣5分

5

 

 

5

作业环境

-车行道宽度应不小于1.8m、人行道宽度应不小于1m,且通道线明显清晰

-路面平坦畅通

-车行道、人行道上方悬挂物高度符合标准,且牢固可靠

一处不合格扣1分

 

一处不合格扣2分

 

一处不合格扣1分

2

 

6

 

2

 

 

-地面平整,无障碍物和绊脚物,坑、壕、池应设置盖板或护栏

-地面无积水、积油或垃圾杂物

-脚踏板应完好,牢固且防滑

一处不合格扣2分

一处不合格扣1分

一处不合格扣1分

4

3

3

 

 

烘干室四周和顶部应留有安装、检测和维修的活动空间

只要有一个方向没有活动空间扣10分

20

 

 

-料箱摆放整齐、平稳、高度不得超过2m,沿人行通道两边不得有突出或锐边物品

-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

一处不合格扣10分

10

 

 

6

上岗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烘干室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具)

-掌握烘干室操作规程及熟悉各项规章制度

-烘干室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涂层烘干室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技能,了解涂层烘干过程中溶剂挥发有可燃性气体及其爆炸的危险性

只要有没有持证上岗扣10分;

只要有一人没有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具)扣10分

询问作业人员1人以上分好、中、差扣0、10、20分

现场询问作业人员2人以上是否知道挥发性溶剂存在着气体爆炸的危险性及其防范措施,分好、中、差扣0、10、20分

10

20

 

20

 

20

 

 

 

 

7

烘干室安全附件

烘干室应设置温度自动控制及超温报警装置

应设置但没有设置温度自动控制及超温报警装置扣20分

20

 

 

设置安全通风监测装置的烘干室,宜优先使用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直接监测爆炸危险浓度;也可使用设备的故障监测装置,间接地进行监测。每种情况均应与加热系统联锁

设置安全通风监测装置的烘干室,没有使用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或报警器损坏;也没有使用设备故障监测装置或设备故障监测装置损坏扣30分;没有与加热系统联锁的扣10分

有报警器,有设备故障监测装置,且与加热系统联锁分好、中、差扣0、5、10分

40

 

 

烘干室控制系统的联锁,开机时应使循环风机及排风机启动后,才能继续启动加热系统及工件输送系统;相反,停机时应使加热系统和工件输送系统关闭后,才能继续停止风机运行

烘干室控制系统联锁分好、中、差分别扣0、10、20分

20

 

 

烘干室内使用空气流量调节阀时,在系统的正常调节范围内,应使安全通风系统能达到所需的风量

使用空气流量调节阀根据安全通风的满足情况分好、中、差扣0、5、10分

10

 

 

人工装挂工件的大型间歇式烘干室,应设置安全门或室内发讯机构,防止误将工作人员关在室内

大型间歇式烘干室,应设置而没有设置安全门或室内发讯机构扣10分

10

 

 

8

防火设施器材

消防器材和防火部位均应设置明显标志

消防器材、防火部位没有设置明显标志,有一处扣10分

10

 

 

烘干室应采取预防工件着火的可靠措施,并配备可靠的灭火装置或设置扑救火灾的消防器材

没有防火设施、器材;或防火设施、器材不合格扣10分

10

 

 

大型烘干室的排气管道上应设防火阀,当烘干室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关闭阀门,同时使循环风机和排气风机自动停止工作

大型烘干室的排气管道上应设防火阀而没有设防火阀扣10分

10

 

 

严禁烘干室周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烘干室周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扣10分

10

 

 

9

运行记录

相关运行记录:

-烘干室安全运行记录

-交接班记录

-巡视检查记录

-维修保养记录

-事故隐患记录

1.现场检查运行记录情况,作业人员应按时、认真填写,真实记录运行状况。记录超前或滞后、记录结果不准确、记录没有保存3种情况各扣10分

2.五项记录缺一项扣10分

30

 

 

 

 

50

 

 

附录D溶剂蒸气特性表

溶剂名称

分子量

引燃温度组别

闪点℃

引燃

温度

爆炸极限

蒸气密度

(空气=1)

下限%

上限%

汽油(沸点38~204℃)

混合

T3

-43

257

1.4

7.6

3.4

煤油(沸点151~301℃)

混合

T3

43~72

210

0.7

5.0

石油醚(沸点35~60℃)

混合

T3

<-18

288

1.1

5.9

2.50

78

T1

11.1

555

1.2

8.0

3.03

甲苯

92

T1

4.4

535

1.2

7.0

3.18

二甲笨

106

T1

30

465

1.0

7.6

3.36

萘溶剂

128

T1

79

526

0.9

5.9

4.4

乙酸乙酯

88

T1

-4.4

460

2.1

11.5

3.04

乙酸丁酯

116

T2

22

370

1.2

7.6

4.01

乙酸戊酯

130

T2

25

375

1.0

7.5

4.99

丙酮

58

T1

-19

537

2.5

13.0

2.00

丁酮

72

T1

-6.1

505

1.8

11.5

2.48

环己酮

98

T2

33.8

420

1.3

9.4

3.38

乙醇

46

T2

11.1

422

3.5

19.0

1.59

丙醇

60

T2

15

405

2.14

13.5

2.07

丁醇

74

T2

29

340

1.4

10.0

2.55

甲基纤维剂

76

T3

41

289

2.6

乙基纤维剂(乙二醇乙醚)

90

T3

41

238

2.6

15.7

3.1

乙基纤维剂(乙二醇丁醚)

118

T3

64

244

4.1

乙二醇乙醚乙酯

132

T2

52

380

1.7

4.7

松节油

36

T3

35

253

0.8

4.8

樟脑油

152

T2

66

466

0.6

3.5

5.2

二氯乙烷

99

T1

13.3

412

6.2

16.0

3.4

氯笨

113

T1

29

593

1.3

9.6

3.9